2021年下半年以来,全国多地修改了计划生育条例,大部分省份延长了婚假、产假(生育假)、配偶陪产假,以地方法规形式新增设了育儿假和子女护理假。根据各地最新法规内容(截至2021年12月12日),小编整理汇总了一份最新的国家及31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婚假、产假(生育假)、男方护理假、育儿假、子女护理照料假具体规定及假期相关待遇一览表,供实务中参考!
01国家 02北京 03天津 04河北 05山西 06内蒙古 | |||||
地区 | 种类 | 天数 | 具体规定 | 假期待遇 | 依据 |
国家 | 婚假 | 1至3天 |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 死亡时,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,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。 | 在批准的婚假期间,职工的工资照发。 | 《国家劳动总局、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》 |
产假 | 98天 |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 |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 | 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、第八条 | |
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 | 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(2021)第二十五条 | ||||
育儿假 |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。 | 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(2021)第二十五条 | |||
北京 | 婚假 | 10天 |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假期七日。 | 未明确。 | 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)第十六条 |
产假 | 158天 |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(日是指自然日,生育假期一般连续享受)。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,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。 | 休假期间,单位不得将其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,工资不得降低;法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(增加的一至三个月生育假,工资待遇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,建议单位支付的待遇不要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%) | 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)第十九条 | |
陪产假 | 15天 | 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(自然日,且一般应连续享受)。(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,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) | |||
育儿假 | 5个工作日/人 | 在子女满三周岁前,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;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。(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) | 视同出勤,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。 | ||
护理假 | ≤10个 | 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,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。 | 视同出勤,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。 | 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)第二十五条 | |
天津 | 婚假 | 10天 | 享受婚假十日。 | 婚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、护理假休假期间视为出勤,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;生育假(产假)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。(婚假、育儿假为工作日,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;生育假(产假)、陪产假、护理假为自然日,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) | 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)第十八条 |
产假 | 158天 |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(产假)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(产假)六十日。 | |||
陪产假 | 15天 |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。 | |||
育儿假 | 10天/人 |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,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。 | |||
护理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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